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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主要职能:  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研究、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指导实施。  2、负责全县基础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、成人教育、特殊教育、学前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;负责全县社会力理办学的管理和指导。  3、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、体育、卫生、美育及劳动教育、安全教育、国防教育等工作,负责做好学校共青团、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。  4、负责管理全县教师队伍建设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聘用学校干部,负责全县教师职务评审、资格确认、计划生育、评优及指导学校聘用各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工作,负责全县面向教育系统纪检、监察工作。  5、管理和监督对全县教育系统的财务、基建、校产、教工住宅建设、校办产业、教学仪器、图书设备的配备工作,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、使用和内部审计工作